北京麗茲行房地産存在以隐瞞等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被罰 爲貝殼合營公司

作者:康華房地産 發布時間:2021/5/20 17:06:45 來源:本網站

中(zhōng)華網财經5月20日訊:據北京住建委官網發布的處罰決定書文号“京建法罰(市)字[2021]第010161号”顯示,北京麗茲行房地産顧問有限公司所屬的房地産經紀人發布房源信息存在以隐瞞等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交易,被處罰,處罰時間顯示爲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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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麗茲行房地産顧問有限公司的違法違規事實爲:經查,該公司房地産經紀人李祺于2021年1月4日利用公司端口在58同城網站上(https://bj.58.com/ershoufang/44769918125077x.shtml?auction=201&hpType=1&entry=102&position=6&kwtype=comm_one&now_time=1613806946&typecode=201&spread=commsearch_p&from=from_esf_List_screen&index=6)對外(wài)發布了一(yī)條名稱爲“光建築,大(dà)别墅,還剩1套!臨水獨棟在售,準現房”的房源出售信息。經進一(yī)步調查,上述房源信息實際爲遠創合景苑(禧瑞春秋)25#住宅樓104号房屋,該套房屋由你公司提供買賣經紀服務,并于2020年12月15日完成商(shāng)品房認購,于2020年12月20日完成商(shāng)品房預售合同草簽。該公司在明知(zhī)禧瑞春秋25#住宅樓1單元04号房屋已出售的情況下(xià),仍于2021年1月4日通過58同城網站對外(wài)發布該套房屋的房源出售信息以招攬業務,引誘消費者購買該項目其他房屋。該公司上述行爲已構成以隐瞞等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交易。

北京麗茲行房地産顧問有限公司的認定依據爲《房地産經紀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處罰依據爲《房地産經紀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

北京麗茲行房地産顧問有限公司的處罰結果:責令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30日之内改正,給予該公司處以3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北京麗茲行房地産顧問有限公司的職權名稱:對房地産經紀機構和房地産經紀人員(yuán)有以隐瞞、欺詐、脅迫、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交易或者強制交易的行爲進行處罰。

中(zhōng)華網财經從天眼查查詢了解到,透過穿透股權關系,北京麗茲行房地産顧問有限公司是北京帝融咨詢有限公司與貝殼(天津)投資(zī)有限公司的合資(zī)經營公司。

(中(zhōng)華網财經綜合 文/衛東)

(責任編輯:董雲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