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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訊(記者 徐倩)3月11日,陽光城(000671)控股股東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陽光集團”)發布公告稱,2022年和2024年票據的未償付本金金額分(fēn)别爲1.059億美元和3億美元,公司尚未支付2022年票據本息(2月20日到期),未在30天寬限期内(2月4日)支付2024年票據的利息。
陽光集團表示,由于上述兩隻債券的未償付可能會觸發公司其他現有離(lí)岸融資(zī)項目的加速償還,公司正在評估資(zī)産和預期現金流,制定整體(tǐ)重組計劃。
此外(wài),陽光集團還進一(yī)步表示,公司将繼續與2022年和2024年票據持有人保持積極和持續的溝通,并繼續密切監察此事的發展,如有進展,則會作出進一(yī)步公告。
新京報記者 徐倩